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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北京经开区实施对金融等服务领域国际执业资格的认可

  (一)政策内容

  该政策实施前,我国与国外在金融领域执业资格互认较少,仅在公募和私募基金等领域进行认可;银行业、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需参加国内相应资格考试方可执业。

  该政策实施后,境外高端金融人才在北京经开区从业便利度显著提升。期货类执业资格认可率先北京经开区实行,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可按便利程序在区内从业,基金类执业资格认证实现全覆盖,银行保险类执业资格认证已全面完成。

  (二)办理须知

  1.期货类执业资格。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具有境外期货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期货从业资格的公告》,61个国家和地区具备期货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在通过境内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试后,填写《特定自贸区期货从业资格申请表(境外人员适用)》,并同其他材料一并在协会备案,即获得“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无需参加基础知识考试。由拟任职期货或证券公司代为申请境内期货从业资格,该资格仅限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2.证券类执业资格。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在京注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级公司发布的《关于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在北京市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北京为试点对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在境内从业施行特别程序。来自特定的66个国家和地区、具有北京工作居留证件、被在京注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级公司聘用的专业人才,可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测试,无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人才可通过其所在公司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3.基金类执业资格。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机构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境外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分析、基金营销等经验,视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只需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即可取得高管资质。已取得境外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资格的私募基金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可豁免基金从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仅需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即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银行保险类执业资格。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属于水平测试类考试,监管部门对普通员工入职银行部门不再强制要求通过行业从业资格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取消保险从业资格考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三)咨询方式

  主责部门:相关金融资格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分别管理。如有申报需求可与上述协会联系,也可通过北京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金融服务处协助对接。

  联系电话:010-871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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